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对超过一万元的法食罚万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司法 、品被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元相情节比较轻微的关法违法行为 ,2025年初 ,条拟2022年 ,修改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卖元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不合对不足一万元的法食罚万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品被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元相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关法即使合法 ,条拟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 。处罚从不是目的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一辆小餐车 。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社会危害性较低、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处以6.6万元罚款。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立法 、社会危害性有限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一个小超市、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货值约20元的芹菜,比如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 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货值小、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近年来,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这类违法情节轻、个体工商户 、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小微企业。
